在中国,二次入伍是指复员后又回到部队服役的现象。二次入伍政策的出台,既是为了有效利用军队人才,又是对于军队服务的一种补充。下面是二次入伍的规定:
1. 退役军人复员回家后,因本人原因,申请复员后又投考士兵、下士等级别,服役不足五年者,应当放弃原退役军人待遇,按照新的级别、年限重新计算并确定待遇。
2. 在退役士兵服完两年义务兵役期或者三年征兵入伍服务期满后,具有再次服兵役意愿的,可以参加考核,通过后重新入伍。士官、军官、文职干部服役期满,如被拟定为复员人员并签订了有关文件,可以在复员后从事国防工作再次入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