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古代中国,入赘指的是女方将自己的儿子嫁到男方家族,在男方家族中担任儿媳的丈夫,在婚姻关系中扮演丈夫的角色,以达到联姻家族、延续家族的目的。
入赘制度始于战国时期,当时的贵族是以联姻和结盟的方式来加强彼此之间的关系和实力的。而通过将自己的女儿以婚姻关系的形式嫁到对方家族来达到目的,也就是所谓的婚姻联姻。当时女方不但是物质贡献者,而且是联姻的重要人物,且处于可拓展性的地位。直到宋代后,入赘的主要目的变成了减少负担。
入赘是一种婚姻形式,其核心本质是婚姻联姻,即联姻家族之间通过婚姻的方式增强彼此之间的联系、实力和地位。对于女方家族而言,其通过婚姻来进而加强与入赘辈分女婿的同姓关系,从而增加了其在同姓家族中的影响力和主导地位。而对于男方家族而言,入赘则是延续家族血脉,并为攀高枝争夺土地和财富创造条件。
从历史的角度来看,入赘制度与当时的社会制度、文化习俗等紧密相连,而现代则因时代变迁,其作用和意义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在婚姻自由的今天,入赘作为一个传统婚姻方式,已不再占据主导地位,很多人对其也缺乏了解甚至不了解其含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