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金吾是古代官制中的一个重要职位,是负责纠察京城治安、管辖诉讼和提审囚犯的长官。他的人选通常由皇帝亲自任命,并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地位。
据史书记载,最早执金吾的职责是护卫天子。到了唐代中期,执金吾的职责逐渐增多,涵盖了治安和司法等方面。北宋时期,执金吾的权限更进一步得到加强,成为重要的刑狱长官,担负着审判囚犯和法官上呈的案件的责任。
在明清两代,执金吾的职责主要以纠察为主,是维持都城治安和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职位。其管理的机构称作执事局,下设若干个差役分布在京城的各个角落。由于执金吾职责之重,常常处于强权独行的状态,因此也会引发一定的争议和反对。